關于劃定恩平市良西水庫灌區管理與保護范圍的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廣東省水利工程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以及《廣東省水利廳關于進一步加快推進水利工程管理與保護范圍劃定工作的通知》(粵水運管〔2019〕7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現將良西水庫灌區管理范圍與保護范圍公告如下:
一、劃定范圍和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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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廣東省水利工程管理條例》和《恩平市河湖管理范圍和水利工程管理與保護范圍劃界確權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恩水字〔2018〕263號)等文件。
1.基準線范圍
渠道主要建筑物占地范圍及周邊:以渠道主要建筑物占地范圍為基準線;
渠道:填土渠道以渠道外坡腳,全挖土渠道以內坡頂為基準線。
2.工程管理范圍
渠道主要建筑物占地范圍及周邊:渠道主要建筑物占地范圍及周邊30米;
渠道:填土渠道從渠道外坡腳起3米,全挖土渠道從內坡頂起3米。
3.工程保護范圍
渠道主要建筑物占地范圍及周邊:由工程管理范圍外延,主體建筑物不少于200米,其他附屬建筑不少于50米。
渠道:由工程管理范圍外延15米。
二、劃界成果
以1:1000地形圖為基礎,1:2000高分影像為輔助,根據恩平市水利局提供的“恩平市灌區名錄表”,采用ArcGIS10.2軟件,全面采集灌區管理范圍和保護范圍的界線,數據格式為SHP;數據采集完成后進行拓撲檢查、修改以及水利部門結合已有權屬確認材料進行核對等流程,以確保采集灌區的管理范圍和保護范圍界線的準確性和完整性(詳見附件)。
三、管理要求
在本次劃定管理范圍時,如按《恩平市河湖管理范圍和水利工程管理與保護范圍劃界確權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恩水字〔2018〕263號)劃定的管理范圍(即從渠外坡腳起3米)在村民的房屋中穿過,或占用村民其他建筑及道路,或占用“三區三線”的基本農田,則按《廣東省水利工程管理條例(2020年修正)》(即渠道左、右外邊坡腳線之間)來劃定灌溉渠道的最小管理范圍,以保證農田灌溉的需要。
在本次劃定保護范圍時,按《廣東省水利工程管理條例(2020年修正)》劃定保護范圍,即由工程管理范圍外延15米確定保護范圍。如保護范圍在村民的房屋中穿過,或占用村民其他建筑及道路,或占用“三區三線”的基本農田,對現有土地的使用沒有影響,其權屬不變,但必須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限制使用,在進行建設時必須向市水利局申請辦理相關手續。
恩平市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8日